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景区食品生产、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安全防范能力,市场监管执法支队认真贯彻省市场监管局《关于做好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在完成各项执法任务的同时,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,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、流通、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提醒,向市场主体宣传和告知火灾风险,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主体责任。
3月10日,在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某酒店企业的协助调查函后,前往该酒店实施现场检查,并依法调取相关材料,同时结合消防安全进企业的任务,就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场向该酒店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,告知火灾风险,督促企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主体职责。
执法支队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落实,为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,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起到积极作用。